20111216
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:复位、固定和功能锻炼三大基本法则。
一、复位
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关系,起重建骨笛支架的作用。凡有错位的骨折,在全身情况许可时,复位越早越好,复位方法可分手法复位和手术切开复位。
二、固定
目的是为了保持骨折复位后的良好位置,防止骨折再移位。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内固定和外固定两类。内固定是指手术中采用金属钢板、螺丝钉等直接固定在骨筋上;外固定是指骨折后使用于体外的一种固定方法,目前常用的外固定法为小夹板固定、石膏绷带固定、持续牵引术和骨外固定器固定等。
三、功能锻炼
功能锻炼应贯穿在骨折治疗的始终,一般按骨折三期进行,有利于提高机体组织修复能力,促进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。因此,骨折经整复固定后,在不引起骨折再移位的前提下,根据骨折早、中、后三个不同时期,适当地做主动功能锻炼。(责任编辑:叉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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