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0314
由于一定的外力作用,使骨质的连续性发生完全或部分断裂,称骨折。许多人认为骨头断了就是骨折,其实不然。如有的表面虽然看不出骨折,但骨组织内的骨小梁已经发生断裂;又比如老年人因骨质疏松后脊柱椎体发生楔形变,也没有明显骨断裂,但这些都算骨折。
骨折的原因
(1)直接外力。骨折发生在外力直接的部位。如打伤、撞伤。多为粉碎或横断骨折,软组织损伤轻重,多为开放性。
(2)间接暴力。骨折距外力接触点较远。多为闭合性骨折,软组织损伤较轻。
(3)肌肉强力。收缩肌肉强力收缩过程中.突遇阻力,可将其附着的骨组织撕脱。
(4)疲劳骨折。长期反复的直接或间接外力,集中在骨路的某一点发生骨折。如第二、三筋骨骨折。
(5)与疾病的关系。有些全身或局部的疾病可使骨结构发生破坏性病变,较小的外力即可诱发骨折,称为病理性骨折。
(6)全身性疾病。如软骨病,脆骨病等。
(7)局部骨质病变。如骨髓炎,骨肿瘤等。(责任编辑:叉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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