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颈椎在治疗中病情变化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26日

    在颈椎病治疗过程中,特别是进行牵引等自我治疗时,应注意观察自己的病情变化,对可能的不良情况有所了解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治疗有效无误,使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。在治疗过程中常见的病情变化有以下5种:

    (1)症状不仅不缓解,反而加重。如果自我感到两手或下肢肌力下降、无力、麻木、疼痛,或眩晕症状在治疗中不仅未缓解,相反加重,则应视为不良反应。

    (2)出现无原因剧痛或原疼痛症状加剧。除了颈椎病可使脊神经根受到刺激或压迫产生疼痛症状外,造成剧烈疼痛症状的还可能是椎管内肿瘤等疾病。椎管内肿瘤疼痛症状剧烈,夜间更甚,而且使用各种止痛剂无明显效果。此时应及时就诊,进一步明确诊断。

    (3)突然步态失稳,两膝发软,甚至跌倒。患者自我感到步态突然失稳,或他人观察患者步态发生改变,则表明患者脊髓或脊髓血管受到刺激或压迫。两膝发软、步行时突然跌倒,往往是脊髓锥体束受累。遇到这些情况时,应及早作进一步检查,以防延误治疗时机。

    (4)出现无法解释的症状或异常反应。在自我疗法实施过程中,如果又出现了各种新的症状,或对各种疗法出现变态反应时,应及早就医。

    (5)症状基本没有改善。经过3—4周治疗后,病情虽然未见加重,但症状基本没有改善,此时应进一步检查,判明诊断是否有误。

    另外,通过治疗过程中自我病情观察,还可提供是否终止治疗的参考依据。当症状消失或大部分症状消失,仅存在一些局部的疼痛或不适感,又不影响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时,则基本上达到了自我治疗的目的,可结束治疗。若症状改善到一定程度效果不再提高,经2—4周症状也不再加重,也可终止自我治疗。当然,自我治疗是否停止,最好还是通过就诊,遵照医嘱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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