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1934年专家详细描述了盖氏骨折这种损伤,并建议牵引拇指整复之。此后即习惯称此种损伤为盖氏骨折。盖氏骨折是一种常见损伤,其发生率较孟氏骨折多6倍。与损伤的严重程度呈正相关,移位不明显的骨折仅有疼痛、肿胀和压痛;移位明显者,桡骨将出现短缩、成角畸形,下尺桡关节肿胀并有明显压痛,尺骨头膨出。神经、血管、损伤罕见。
(一)治疗
盖氏骨折,牵引下复位并不困难,但维持复位的位置实属不易。因有几种力量牵扯桡骨的远折段,使之再次移位。这便是Hughston(1957)提出的:
(1)旋前方肌的收缩使桡骨远折段向尺骨靠拢。
(2)肱桡肌牵拉桡骨远折段使之向近侧短缩移位。
(3)拇展肌及拇伸肌的收缩,使桡骨骨折的远折段向尺侧靠拢,向近侧短缩移位。
即使将腕关节于尺偏位石膏固定,以上几种力量依然存在,因此闭合复位的成功率甚低,其治疗结果极不理想。
专家报道的病例中,闭合复位治疗结果的不良率达92%。
为了获得良好的前臂旋转功能;避免下尺桡关节的紊乱,桡骨骨折必须解剖复位。因此,切开复位内固定几乎是惟一的选择。
手术采用Henry切口,使用足够长度和强度的钢板固定桡骨骨折,钢板置于桡骨掌面。术后应以短臂石膏前后托、或“U”形石膏固定前臂及腕于中立位3~4周,以便下尺桡关节周围损伤的组织愈合,避免晚期下尺桡关节不稳定。石膏去除后,积极进行功能锻炼。
以上文章讲述了关于盖氏骨折需积极进行功能锻炼的内容,盖氏骨折为桡骨中下1/3骨折合并下尺桡关节脱位,曾有许多称谓。早在1929年法人称之为反孟氏骨折,其后还被称为Piedmont骨折,Compbell则称之为fracture of necessity(必须骨折),因其确信此种损伤必须手术治疗。一般较好,复位不良引起桡骨内并者功能较差。陈旧性病例可酌情行尺骨小头切除术或植骨融合术等补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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